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關於民事糾紛的起訴條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統一的規定的,並沒有具體區分是怎樣的糾紛。那麼對於遺產繼承糾紛來講,其私訴條件都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起訴應該符合的條件是: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遺產繼承訴訟需要哪些證件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繼承訴訟時應當提交下列證件:

1、 當事人身份證明、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戶口簿、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2、 證明當事人是合法繼承人的、應當提交結婚證、戶口簿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當事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精神病人的,應當提交監護人的十分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或者公安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4、 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三、遺產繼承訴訟證據

1、遺產繼承證明法定繼承關係成立的證據: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

(2)被繼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贍養父母及撫養子女狀況的證明材料(在法定繼承人中如有死亡的,應當提交具體死亡事件、死亡證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況)。

(3)證明是被繼承人養子女的,應當提交收養關係證明書。

(4)證明是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或者證明是被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被繼承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

2、 遺產繼承證明遺囑關係成立的證據如下:(遺產繼承,財產繼承等)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公證遺囑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的公證書。

(3)代書遺囑的,應當提交代書遺囑書。

(4)自書遺囑的,應當提交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並註明具體時間的自書遺囑書。

(5)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提交錄音並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見證人。

(6)口頭遺囑的,應當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見證人。

在滿足了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後,只能說法院會受理該案件,但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充足有效的證據,那麼最後的判決可能還是會對自身不利。要是你不清楚該如何收集遺產繼承糾紛的證據,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