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形喪失繼承權

在什麼情形喪失繼承權

繼承權一般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但是如果繼承人具有了我國《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的行爲,則就會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喪失繼承權,也就是說之後對這個被繼承人的遺產不再享有法定的繼承權。

實際規定會導致繼承權喪失的情形包括:

1、繼承人出於故意而殺害被繼承人的,此時不管是否導致被繼承人的死亡,都是會喪失繼承權;

2、繼承人爲爭奪遺產而不惜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這種情況下一定是以爭奪遺產爲目的,否則的話不會導致繼承權的喪失;

3、有遺棄被繼承人的行爲,或者嚴重虐待被繼承人,同時達到了法律中一定的情節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遺棄行爲一旦實施就會喪失,而虐待需被認定爲嚴重情節才行;

4、可能因爲之前的遺囑內容對其不利,所以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這個時候情節嚴重,也會讓繼承權喪失。

在什麼情形喪失繼承權 第2張

以上就是喪失繼承權的幾種情況,是屬於民事法律制裁措施的實質性條件。

對於這幾種情況進一步解釋。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既遂的,人民法院以此剝奪其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人未遂的,即被繼承人未死亡,人民法院也可剝奪其繼承遺產的權利,所以,繼承人只要實施了殺害被繼承人的行爲,不管成功與否,法律上都應當剝奪其繼承權;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同樣,也包括既遂和未遂兩種情況,只要是以爭奪遺產爲目的實施的,都可以剝奪,但是如果繼承人的目的,不是爲了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就仍然有繼承權;其次,遺棄被繼承人的,只要實施了遺棄被繼承人的行爲即遺產的繼承權利,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首先要判斷是否情節嚴重,一般是從虐待的時間的長短,手段殘忍程度,後果嚴重的嚴重程度,社會影響等方面予以判斷,時間較長,手段比較惡劣殘忍,後果嚴重,對社會造成很壞的影響,就可以判定爲喪失遺產的繼承權;

在什麼情形喪失繼承權 第3張

最後是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分爲兩種情況,(一)是侵害了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二)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繼承權,或者因此造成其他繼承人生活困難的,這兩種行爲均屬於情節嚴重的行爲,這種情況下就會喪失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