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棄繼承權房產無法過戶嗎?

一、不放棄繼承權房產無法過戶嗎?

不放棄繼承權房產無法過戶嗎?

繼承人不放棄繼承權的,部分繼承人不能辦理房產(遺產)過戶。

繼承開始後,法定繼承人未放棄繼承權的,該繼承人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其他繼承人不得將遺產佔爲已有。如果沒有全部繼承人同意,不能確定遺產的歸屬,房屋過戶手續無法辦理。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二、房產繼承的辦理程序是怎麼樣的?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不放棄繼承權代表着繼承者同意被繼承者所給自己留下的遺產,而繼承者也是這份動產或者是不動產的所有人,一般繼承人不把房產過戶,其他任何人是沒有權利做主過戶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