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死後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嗎?

一、人死後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嗎?

個人死後兄弟姐妹有繼承權嗎?

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作爲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也就是說只要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就沒有繼承財產的機會,除非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放棄繼承。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適用法定繼承的情況有哪些?

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爲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此外,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無清償義務,當然自願清償的除外。

綜上所述,人死亡會留下些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根據法律規定,兄弟姐妹是法定繼承人,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如果死者沒有配偶及父母或者子女,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兄弟姐妹就可以參與遺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