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區別

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區別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不適用於遺囑繼承。我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未對代位繼承的代數加以限制,即子女可以代父或母之位,繼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遺產,孫子女亦可以代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位,繼承曾祖父母或者外曾祖父母的遺產。轉繼承,是指繼承開始以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也沒有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在遺產分割以前死亡,其繼承的權利轉移給其合法繼承人。代位繼承與轉位繼承的區別:
①代位繼承的被代位人與被轉位人死亡的時間不同;
②兩者的範圍不一樣;被代位人只限於被繼承人的子女,而轉位繼承不僅是子女,還包括一切合法的繼承遺產者;
③兩者在適用法律上不同。代位繼承只適用依法繼承,不適用遺囑和遺贈,而轉繼承既適用依法繼承,也適用遺囑繼承和遺贈。
以上就是代位繼承與轉位繼承的內容及區別。其實我們可以看出代位繼承要優於轉繼承,代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被代位繼承人可繼承的全部份額,而轉位繼承人只是代替被轉繼承人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而已。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五條
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不受輩份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