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財產孫子有繼承嗎?

一、奶奶的財產孫子有繼承嗎?

奶奶的財產孫子有繼承嗎?

奶奶的財產孫子有繼承,首先要看爺爺奶奶生前有沒有立遺囑,如果說,就要以遺囑爲準(如果對此遺囑有異議,可以跟立遺囑人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調解,調解和協商無效的,還可以訴訟解決。)否則就進入法定繼承,在這種情況下,孫子是可以代位繼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用最通俗的方法來說明:“代位繼承只適用於(外)祖父母去世時,其子女先於他們去世的,由(外)孫子女代父母取得代位繼承權。”而不能是(外)孫子女的子女代外公外婆來繼承其父母的遺產。這種情況,應該由其他第一序繼承該遺產,如果沒有其他第一序位繼承人的,應該由第二序位繼承人繼承該遺產。

二、辦理遺囑公證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複印件,已註銷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爲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繼承,在當代社會顯得尤爲重要,而對於隔代這種繼承的方式的話,需要根據具體的不同情況來進行判斷。比如說我們國家現在對於孫子孫女繼承情況是存在代位繼承的規定的。在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之前的,可以由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此時就有可能由孫子孫女來進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