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是聾啞人怎麼立遺囑?

一、母親是聾啞人怎麼立遺囑?

母親是聾啞人怎麼立遺囑?

母親可以自己書寫遺囑,也可以到公證處公證。或者,如果是聾啞人的話可以進行代書遺囑。但是必須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人在場才行,並且這兩個人必須和當事人的遺產以及遺產的繼承人沒有任何的利益關係纔可以擔當遺囑的證人,然後可以再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對於公民辦理遺囑公證的情形,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另外,遺囑公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覈實確定。

二、訂立自書遺囑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僞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爲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僞。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

三、執行遺囑的過程是怎樣的?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其過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遺囑,向有關人員公佈遺囑內容;

2、編制遺產清冊,並予宣佈;

3、繼承人或其他人對遺囑沒有爭議時,把遺產按遺囑的要求進行處理。遺囑一般由遺囑繼承人來執行。

綜上所述,如果母親是聾啞人,立遺囑可以自己手寫,寫清遺囑內容簽字就行。另外,聾啞人還可以找人代寫,或者辦理遺囑公證。如辦理遺囑公證,可以帶上遺囑文字、身份證和財產憑證。如果找人代書,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