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遺產繼承官司需要火化證明嗎

打遺產繼承官司需要火化證明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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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官司怎麼打

遺產繼承官司有如下幾個步驟:
1、開具親屬關係證明。到派出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證明原告與被繼承人(去世人)是何關係,與被告是兄弟姐妹關係。
2、到法院立案。立案前諮詢專業律師,遺產的範圍及分配方式,委託律師起草民事起訴狀。尤其關注不能分割被繼承人配偶的財產,注意遺囑是否真實有效。一般在遺產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立案時提交民事起訴起訴、原告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遺產清單(座落、位置、房產證號碼等)。
3、庭審。查詢承辦法官,詢問案件進展(開庭時間等)。委託律師參加庭審,組織證據材料,雙方對證據材料進行質證,發表辯論意見,陳述意見。庭審一般兩至三次。
4、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一審結束。如不服一審判決,在15日內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