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處房產遺囑可以立給兩個人嗎
可以的,立遺囑中說明兩繼承人共同所有該房產就可以了,繼承發生法律效力後兩人辦理過戶手續就好。公證不是必要程序,如果經過公證的效力要強,要變更就仍須公證。
二、房產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如何辦理
繼承人帶着自己的身份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身份資訊證明,財產所有權證書,到公證處辦理即可。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爲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三、遺囑書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3、訂立遺囑的原因;
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8、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9、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四、在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注意問題
1、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3、遺囑人未提供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公證人員可以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爲起草遺囑,公證人員代擬的遺囑,應當交遺囑人覈對,並由其簽名;
4、公證遺囑採用打出形式,遺囑人根據遺囑原稿覈對後,應當在打出的公證遺囑上簽名,遺囑人不會簽名或者簽名有困難的,可以蓋章,遺囑人即不能簽字又無印章的,應當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證遺囑生效前,遺囑公證卷被列爲密卷,不得對外借閱,公證人員也不得對外透露遺囑內容;
6、如果遺囑申請人要撤銷或者變更遺囑,必須經過再公證,數份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公證遺囑爲有效遺囑,其他遺囑形式不能撤銷公證遺囑。
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遺囑是有效額,必須要按照遺囑進行執行。遺囑是在立遺囑人死後纔會生效的。遺囑只要立遺囑人不去世,遺囑就可以進行更改,更改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不過一般會以最後一份遺囑爲準,遺囑有自書遺囑和代寫遺囑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