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辦理繼承遺產手續是怎麼樣的

2021年辦理繼承遺產手續是怎麼樣的

繼承遺產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遺產繼承的手續了,遺產繼承的手續是怎麼樣的?這是很多人都關注的問題,大多數人都是委託了第三方來辦理,如果是自己辦理的程序是怎麼樣的?現在本站的小編爲您具體的介紹繼承遺產的手續辦理問題。

遺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覈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覈書或處理決定書。

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帶房產證和死亡證明以及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員的設法證,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帶公證書和上述證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後手續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以上就是關於繼承遺產手續的問題了,在遺產的繼承過程中,我們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遺產在繼承的過程中,是可以放棄的,放棄的形式是怎麼樣的?我們需要出具書面的放棄書嗎?如果您想要了解這些問題,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