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繼承遺產也要清償債務嗎
如果說沒繼承遺產,關於債務清償問題通常有以下三種情形:
1、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借款人作爲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2、依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
3、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也就是說,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二、債務人死亡沒有遺產,其子女還要償還債務嗎
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