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怎麼繼承遺產?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每個人的死亡時間均不相同,此時如果配偶之間一方先行死亡,那麼此時財產分割將產生一定的問題。特別是大家族而言,因爲財產分割所產生的問題也時時發生,可見財產分割問題刻不容緩。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中有一方先行去世的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怎麼繼承遺產?

      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 工資,獎金。包含當事人的基本工資,獎金,以及各種形式的補貼,福利等;

      2. 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3. 知識產權收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因知識產權所取得的或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4. 由於繼承或者是他人贈與所得財產,但是如果有遺囑或者其他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的,只能歸夫妻中的一方所得的財產除外;

      5.其他。

      在分清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平均分配。其他將按照一般的繼承財產進行處理。除了當事人有遺囑之外,其餘的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主要有以下幾種的處理方式:

     第一順序人包括:當事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這裏,子女包含了婚生的子女也包括了非婚生的子女,養子女以及存在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而同樣養父母也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以及具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人包括:當事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這裏的兄弟姐妹,可以是同胞兄弟姐妹,也可以是同父異母,或者是同母異父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或者是具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在這裏,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的財產是平均分割的,如果因爲遺產發生糾紛的時候,建議透過協議進行處理,當協議不成的時候,可以尋找專業的律師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