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遺贈人可以放棄接受遺贈嗎

受遺贈人可以接受遺贈,也可以放棄受遺贈的權利。
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權,法律沒有規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遺贈人向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明確表示即可。表達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根據《民法典》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受遺贈人可以放棄接受遺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