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和女婿是滿足一定條件是享有繼承權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兒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繼承人,滿足第一,喪偶,第二,對於公婆或者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就可以成爲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繼承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兒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繼承人,滿足第一,喪偶,第二,對於公婆或者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就可以成爲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