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放棄繼承權是否要父母到場

父母健在,不存在繼承。所以,也就不存在放棄繼承權。
繼承人應在遺產處理前作出表明放棄繼承,若在遺產處理前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所謂遺產處理前指的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到遺產分割前的這段時間。若在遺產分割開始後繼承人反悔或表明要放棄繼承權的,法律明文規定該行爲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健在放棄繼承權是否要父母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