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寫自書遺囑纔有法律效力?

一、怎樣寫自書遺囑纔有法律效力?

怎樣寫自書遺囑纔有法律效力?

1、首先需要滿足自書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自書遺囑有效的實質要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纔有效。無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爲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二、書寫自書遺囑的注意事項

1、爲避免日後爭議,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打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

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它既證明遺囑確爲遺囑人親自書寫的,也證明着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書上自己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爲無效。若遺囑有2頁以上,遺囑人應當在每頁上簽字確認。

3、由立遺囑人在遺囑結尾使用公曆註明年、月、日。遺囑人在自書遺囑中須註明立遺囑的時間。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準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後的標準。自書遺囑中註明的時間原則上應爲遺囑製作完畢,遺囑人簽名之日。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遺囑不能生效。

4、遺內容儘量不要塗改,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應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改、增刪的內容無效。

公民如果想要採取自書的形式訂立遺囑,是不需要獲得任何的同意的。在遺囑訂立之後,如果對財產的分割想法發生了變更,可以在遺囑上進行塗改、增刪,或者也可以直接訂立一份新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