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是什麼樣的?

本位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是什麼樣的?

繼承。我國民法典中規定了非常多的繼承方式。有代爲繼承,本位繼承,轉繼承等等。那麼關於本位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是怎麼樣的?本位繼承就是繼承原來順序的繼承人的遺產,代位繼承是繼承人先死亡,其繼承的財產由自己的直系血親繼承。

一、本位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

根據繼承人蔘與繼承時的地位,繼承可分爲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本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基於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來的繼承順序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例如,我國《民法典》規定,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女婿爲第一順序繼承人,這些人蔘與繼承時即爲本位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爲第二順序繼承人,他們參加繼承時即爲本位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應直接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順序者不能繼承時,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其地位的繼承。因此,代位繼承也稱爲間接繼承。我國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繼承人原來的繼承順序上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論代位繼承人有幾人。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本位繼承和代位繼承的區別是什麼樣的?本位繼承和代爲繼承屬於對立的關係,本位就是按照原先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代爲繼承則是因爲不特定的因素,被繼承人後死與繼承人的財產繼承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