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的範圍大體有什麼

遺產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
(五)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於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遺產的範圍大體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