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人怎麼算做了接受表示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受贈人怎麼算做了接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