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見證人死亡,遺囑還有效麼

遺囑見證人死亡,遺囑還有效麼

一、遺囑見證人死亡,遺囑還有效麼

遺囑是指人在自己死亡之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自己的身後財產進行相應的囑咐和囑託行爲。我國的法律對這類行爲予以承認。訂立遺囑時,只要符合相應的合法要件,那麼遺囑就是有效的,見證人是否健在原則上並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繼承編中的規定,代書遺囑、打印遺囑、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和口頭遺囑中必須要有見證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遺囑見證人死亡,遺囑還有效麼 第2張

二、遺囑的有效要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繼承編中規定“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2.遺囑的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繼承編中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其自己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的行爲無效;

4.遺囑中不得剝奪既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5.遺囑中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遺囑見證人死亡,遺囑還有效麼 第3張

根據以上,只要所立遺囑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那麼就是有效的,見證人是否健在原則上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但有人質疑見證人簽字時,容易產生糾紛。所以,立遺囑比較保險的是採取公證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