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繼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養老金繼承辦理的手續包括:一方在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應當先分出屬於配偶的那部分,剩餘的部分才屬於遺產分割範圍。如果配偶一方過世在先,那配偶過世之後領取的養老金,便都屬於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直到養老金發放到老人死亡以後,就不再發放了,也就不存在養老金髮放後的繼承問題了。
《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養老金繼承需要辦理什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