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證費收取標準

遺產公證費收取標準

一、遺產繼承公證費如何收的

目前,遺產繼承公證費已經調整了,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不再按受益額的2%收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中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

其中,各類公證收費將大幅下調,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爲: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 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 元降爲每輛次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爲每本200元。

二、 公證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 正因爲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爲明顯,因此對於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爲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 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於立遺囑是與人身關係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爲,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

辦理遺產公證的時候,因爲實際的情況不同,也就是需要進行公證的情況不同,那麼具體的收費也不一樣。在之前如果遺產是房產的話,在繼承之前就必須要辦理公證手續,但就目前的規定來看,已經取消了在這一方面的強行要求。所以,現在若是繼承房產,其實並不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