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餘年前的口頭遺囑是否還有法律效力

十餘年前的口頭遺囑還有效。如果滿足以下要件口頭遺囑就有效:
1、處於危急的情況下;
2、有兩個或者以上的見證人在場;
3、遺囑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4、遺囑的內容合法;
5、遺囑人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十餘年前的口頭遺囑是否還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