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撫卹金能立遺囑嗎?

一、老人生前撫卹金能立遺囑嗎?

老人生前撫卹金能立遺囑嗎?

不可以立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

死亡撫卹金不屬於我國《民法典》所規定的遺產範圍,不能作爲遺產繼承

不能立遺囑,死亡撫卹金不是遺產,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個人不能透過立遺囑的方式處置。

死亡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給付對象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於死亡撫卹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並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二、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需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遺囑人一定要具備立遺囑的行爲能力;

第二,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

第三,遺囑內容不能違反我國法律和公序良俗。

第四,遺囑應給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這裏特別要注意的是“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所立遺囑是無效的。那麼撫卹金屬於遺產嗎?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撫卹金是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不屬於遺產的範圍,因此,以遺囑方式處分撫卹金是無效的。

撫卹金的發放對象爲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

遺產的分割要求是被繼承人的合法所有財產,但是撫卹金等具有人身專屬性的費用是不可以作爲遺產給繼承人進行分割的,所以不能在遺囑中規定撫卹金的分割方式,內容等等,否則遺囑的效力存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