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烈士撫卹金如何繼承

一、通常烈士撫卹金如何繼承?

通常烈士撫卹金如何繼承

撫卹金雖不是遺產,但處理時可參照法定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繼承人爲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如果沒有第一順序人員,撫卹金纔在第二順序人員中分配

撫卹金的具體分割應根據權利人對死者的經濟依賴程度和生活緊密程度、撫養關係等具體情況,法院酌定進行分割

《烈士褒揚條例》第三章中“烈士褒揚金和烈士遺屬的撫卹優待”規定::

第十一條,烈士褒揚金標準爲烈士犧牲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烈士褒揚金由頒發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烈士未滿18週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週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烈士遺屬除享受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烈士褒揚金外,屬於《軍人撫卹優待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因公犧牲一次性撫卹金;屬於《工傷保險條例》以及相關規定適用範圍的,還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以及相當於烈士本人40個月工資的烈士遺屬特別補助金。

二、可以被繼承的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可能因爲撫卹金在司法實踐中也是按照遺產的繼承順序來處理的,所以讓很多人很自然的就把撫卹金看成了遺產。既然是烈士撫卹金,那就說明是在當事人犧牲以後才獲得的這筆賠償金,遺產必須是生前的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