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以下情況無效:1、遺囑內容侵害國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遺囑人在立遺囑後以事實行爲改變遺囑;3、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