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可以立遺囑嗎?

一、喪葬費可以立遺囑嗎

喪葬費可以立遺囑嗎?

死亡喪葬費並不屬於遺產,所以是不能立遺囑處理喪葬費的。

喪葬費不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透過立遺囑交代喪葬費,遺囑中涉及分配喪葬費的條款無效。

喪葬費不能成爲遺囑中的內容,因爲喪葬費不屬於遺產。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

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它是用於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對死者安葬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撫慰。某一親屬或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給付的喪葬費中扣除,不足部分應與其他繼承人或近親屬共同分擔。給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過部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二、被繼承人的遺產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範圍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