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遺囑是被繼承人對於自己個人合法財產的一種自由處分,子女作爲繼承人是沒有任何權利去幹涉父母如何處分的。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公民可以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只要該遺囑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產生法定效力,無論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或者口頭遺囑,都不存在被繼承人子女簽字同意的規定。【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