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體現瞭如下原則:(一)保護私有財產繼承的原則;(二)男女平等的原則;(三)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四)限定繼承原則;(五)尊老育幼、照顧“弱者”的原則。【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