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分配原則是什麼樣的?

一、繼承人分配原則是什麼樣的?

繼承人分配原則是什麼樣的?

法定繼承根據一定的繼承順序進行遺產分配,《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

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什麼樣的?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在適用法定繼承方式時,哪些人能夠作爲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人取得繼承權,並依法享有繼承死者財產的權利。在法定繼承製度中,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不僅決定法定繼承在什麼範圍內進行,而且依據我國現行繼承法的規定也影響着遺囑繼承人的確定。因此,科學合理地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法定繼承製度的關鍵。

現代各國繼承立法規定法定繼承人,一般都以血緣關係、婚姻關係爲基礎(還有少數國家兼採扶養關係),但各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廣狹不一。我國採取親屬繼承限制主義來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我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包括:配偶、子女(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其直系卑血親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或對岳父母盡了主要瞻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

綜合上面所說的,繼承人就是可以繼承遺產的人,在一般的情況之下會按遺囑的條款來進行分配,對於沒有遺囑的就會法定的條款來進行處理,從而按順序來進行分配,所以,在處理時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