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什麼?

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什麼?

第二順序繼承人有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這是針對第一順序繼承人而言。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纔會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上面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此外,我國的繼承方式並不止法定繼承一種,還包括以下幾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