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一、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繼承嗎?

1、農村養老保險可以繼承,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爲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爲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爲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2、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爲兩種情況: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

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爲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餘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裏的養老金是作爲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二、農村養老保險的辦理條件:

1、年滿18週歲以上,未滿60週歲非城鎮戶口的農村各業人員,包括省行政區域內的農民、外出務工經商農民、鄉鎮企業職工、民辦教師、農村籍義務兵、鄉鎮招聘幹部等,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

2、參保人在其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社區或鄉(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自願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3、鄉鎮企業可以在當地以企業爲單位統一爲其從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參加保險。

農村的村民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被當作遺產來繼承的,與其他的遺產一樣,若是在遺囑之中就已經處分了養老保險的,按照遺囑的內容來繼承即可,若是沒有也可以由死者的親屬來協商養老保險的繼承方法,無法協商達成一致,那麼就可以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