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權原則有哪些

財產繼承權原則有哪些
1、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是指:被繼承人不論男女有同樣的處分自己遺產的權利;同一順序繼承人不分男女都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夫妻都有繼承對方遺產權利。
2、養老育幼的原則。
養老育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也把它作爲一項重要原則,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適當予以照顧,爲末出生的胎兒保留繼承份額。
3、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原則。
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遺產繼承問題。
4、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主要表現在:
(1)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的劃分。除依據血緣關係和親屬關係以外,還有權利義務關係。
(2)有扶養能力而不盡扶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遺棄、虐待、甚至故意殺害的行爲的,其繼承權依法喪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