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賦予侄子和侄子法定繼承權,不僅有助於擴大孝道,也有助於在更大程度上保護權利人的私有財產權。當然,誰透過代位繼承參與繼承,誰就繼承了被代位人的財產權益,無論有多少人代位繼承遺產,繼承份額僅限於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遺產份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