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撫卹金由誰繼承?

死者的撫卹金由誰繼承?

一、死者的撫卹金由誰繼承?

撫卹金不是生前取得的財產,不是遺產,不能繼承,只能參照繼承的辦法由近親屬分配。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撫卹金是職工因工死亡後,所在單位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助。

二、死亡撫卹金如何處理?

1、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的,則按規定處理;

2、如果沒有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的,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時,在法律上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3、在司法實踐中,對撫卹金的分割,是參照遺產繼承來處理的。

撫卹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的順序進行分配,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撫卹金纔在第二順序繼承人中分配。

三、撫卹金 的種類有哪些?

1、傷殘撫卹金,發放對象爲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爲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2、死亡撫卹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卹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爲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卹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卹金等。

撫卹金一般是由事故的直接責任方,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一方承擔,如果是沒有造成受害人死亡,只是造成殘疾的,責任方此時即應當支付醫療費、一次性殘疾補助金、康復治療費等,但是如果是還有需要由受害人撫養的人的,還應當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