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如何登記,滿足什麼條件?

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那麼男女復婚的該如何登記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復婚如何登記,滿足什麼條件?

一、復婚如何登記

當事人復婚,男女雙方應持以下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二、辦理復婚需要什麼條件?

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的行爲。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爲,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對於這種情況,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雙方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曾有夫妻關係並已按法定程序離婚;

2、離婚後未再婚;

3、自願恢復夫妻關係。

除了上述三個條件,《民法典》還規定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爲復婚登記設定任何形式的附加條件。

閱讀完上述內容後,我們知道復婚該如何辦理登記。只有經過復婚手續的男女,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纔會恢復,對彼此而言纔能有一定的保障。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