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用退休養老金購買單位房改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方用退休養老金購買單位房改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在單位工作的人不少人會在退休之後將單位分配的宿舍給購買下來這種情況的房屋被稱爲房改房,通常會有人用養老金來購買房改房,那麼這種情況是不是屬於夫妻倆人共有的財產而產生糾紛。解決問題關鍵在於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爲什麼稱之爲房改房?

      房改房又有已購公房的稱呼,依據國家以及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對於城鎮住房制度的改革政策的有關的條例規定,以成本價格或者標準價格購買已經完建的公有住房。城鎮職工若是以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其房屋的所有權是屬於該職工的個人所有,城鎮職工若是以成標準價購買的房屋,該職工目前只會擁有部分的房屋所有權,通常在5年之後該房屋的所有權屬於該職工的個人所有。

      養老金算是夫妻倆人共同擁有的財產嗎?

      夫妻倆人婚姻期間所得的共有財產是屬於夫妻倆人共同擁有的財產。上述中的婚姻期間是指在領結婚證那一天起到一方死亡或離婚的那一天。上述中的共有財產包括工資、知識產權收益和其他應該歸屬共有財產等。

      其中其他應該歸屬共有財產包括以下幾點:

      1.其中一方是由個人的財產進行投資所的的收益;

      2.倆人實際或應當得到的住房補貼和公積金;

      3.倆人實際或應當得到的養來保險金和破產安置的補償費;

      4.倆人的共有債權。

      因此,養老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所以一方用養老金購買房改房理所應當該房屋是夫妻共有的。若因此雙方發生糾紛,建議有必要找專業的律師介入諮詢再婚財產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