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內容有哪些

如今的人們,很多都是透過再婚重組的家庭,而此時雙方在之前的婚姻中可能就生育了孩子,那麼再婚後是否還能生育子女呢?這就是屬於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內容了,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做詳細介紹,幫助你進行了解。

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內容有哪些

據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爲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爲殘疾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爲殘疾兒,不能成長爲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爲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鑑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爲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爲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關規定,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對於再婚家庭而言,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其實也是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具體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呢?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講解,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而這剛好就是再婚家庭生育政策內容,如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連雲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