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監護人是誰

再婚家庭監護人是誰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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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再婚孩子監護人是誰

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法律規定,若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繼父是可以作爲監護人的。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根據法律規定,若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繼父是可以作爲監護人。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即:再婚後繼父或繼母只要對未成年子女進行撫養,就有了監護權,他們的關係等同於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當然孩子的親生父母仍是他的法定監護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