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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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財產如何分配

再婚財產分配,在原理上跟離婚財產分配大體上是一樣的。從再婚個人財產如何分配及再婚共同財產如何分配兩個方面來說,需要特別關注的是再婚財產分配涉及的繼承問題。首先,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最新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