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個人撫養孩子可以阻止對方探望孩子嗎

一、離婚後一個人撫養孩子可以阻止對方探望孩子嗎?

離婚後一個人撫養孩子可以阻止對方探望孩子嗎

一般不可以阻止對方探望孩子,《民法典》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來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爲另一方提供便利,積極協助,不得阻礙對方行使權利。可以中止探視權的情形是:

1、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這是基於對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慮;

2、探望權人不按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方式、時間、地點探望,嚴重影響子女生活學習;

3、探望權人將子女帶入色情場所或讓子女觀看不健康的影視、書刊的;

4、探望權人道德敗壞、通姦、姘居、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對子女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的;

5、探望權人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6、探望權人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爲或者違法犯罪行爲的;

7、探望權人發現子女有不良行爲或違法犯罪行爲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形。

二、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爲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正常情況下離婚以後孩子也不是自己一個人撫養的,因爲對方應該有支付撫養費,即便是對方拒不支付撫養費,但是就不支付撫養費的這件事情是可以透過起訴處理的,不過,對另一方來說,如果不讓探望孩子的原因是自己不付撫養費,那自己也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