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一、訴訟離婚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訴訟離婚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法院在判決時會按以下情況考慮將撫養權判給男方還是女方:

(一)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優先考慮女方;

(二)子女在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優先考慮男女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會對孩子成長有良好幫助的一方;

(三)子女在十週歲以上就會考慮孩子的意願;

(四)一方長期在外,不能很好的盡到撫養義務的,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五)如果其中一方已經擁有至少一個子女的撫養權,那麼會優先考慮另一方;

(六)一方做了絕育手術另一方沒做的,會優先考慮做了絕育手術的一方。

但是以上也不是死規定,屬於優先考慮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中一方存在過錯的、有惡性傳染病或者重大疾病、精神問題的、存在生活惡習不良嗜好等,一般會判給另一方。

同時上述的情況中,有較大機率爭取撫養權卻不爭取、而另一方爭取的,一般是判給爭取的一方。

二、先離婚還是先爭奪撫養權?

離婚主要有2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如果雙方對子女撫養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也就沒有辦法協議離婚,那麼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在訴訟離婚過程中,二者並沒有必然的先後關係,法院判決離婚的同時,根據相關事實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也會一併進行裁決。

三、撫養權和監護權是一樣的嗎?

(一)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但是,監護制度更強調的是國家對個人的強制性和個人對家庭和社會利益的服從性。從這個意義來講,監護具有公法上的義務屬性似乎更爲妥當。

(二)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爲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包括擬製血親)而產生。民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一般都是對等的,但撫養權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對子女盡撫養義務,其親生子女不能以此爲理由不承擔贍養義務,撫養權的權利和義務是基於血親而產生的。

撫養權和監護權是兩種概念,撫養權是重於監護權的。如果一方沒有撫養權,但是不代表該方沒有監護權。訴訟離婚和還早呢更多撫養權是同時進行的,而不是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