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標準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離婚撫養費標準2021年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撫養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的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

如果夫妻雙方是協商離婚,則撫養費的數額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只要協商結果是雙方共同意願的體現,法律不會干涉撫養費的金額。撫養費的支付可以按月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應支付到子女十八歲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