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成年後要撫養費可以嗎?

離婚後孩子成年後要撫養費可以嗎?

一、離婚後孩子成年後要撫養費可以嗎?

1、離婚後孩子一旦成年一般不可以再要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2、若是孩子成年後依舊沒有勞動能力,那麼有探視權的一方,依舊需要向孩子支付撫養費。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怎麼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第五十四條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第五十五條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通常情形下離婚後有探視權的一方,有支付孩子撫養費的義務,支付期限爲孩子年滿十八週歲時止,但如果孩子在成年後,依舊屬於喪失了全部、或者是部分勞動能力的人羣,那麼父母依舊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