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媽媽不要孩子怎麼辦

一般女方在哺乳期提出離婚的,孩子會判給女方。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協商在孩子兩歲後,交由男方撫養。如果女方無經濟條件,或者有撫養條件而不盡撫養義務並且男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法院會將孩子撫養權判給男方。

哺乳期媽媽不要孩子怎麼辦

我國《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