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子女的撫養權可以嗎

婚前協議子女的撫養權可以嗎

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因此很多人處於種種考慮會在婚前簽訂婚前協議,明確約定財產等問題呢。但是關於婚姻還有一個重要的事情就是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果婚前協議子女的撫養權,那麼離婚的時候是否可以按照婚前協議的約定確認雙方誰來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呢,婚前協議是否有效?

一、婚前協議子女的撫養權可以嗎?

1、在協議離婚中, 婚前協議約定子女撫養權不能違反法律原則,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的約定,在離婚時才能確定其是否有效。如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 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在訴訟離婚中,一般會按照離婚時雙方的意願及情況,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長需要爲先,確定撫養權的歸屬。

2、婚前協議屬於特殊性質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如果關於約定子女撫養權的條款因違反法律的規定或者不利於子女的成長而無效,不影響婚前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以下幾種情況是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的: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這種情況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爲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爲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爲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

在這種情況下,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

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這一項是兜底條款,法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裏,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爲了孩子健康成長的考慮,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內,那麼孩子無條件會被判給母親。如果孩子不在哺乳期內,婚前協議子女的撫養權約定不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那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按照婚前協定進行。如果婚前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那麼需要法院對撫養權重新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