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監護人起訴書怎麼寫?

一、指定監護人起訴書怎麼寫?

指定監護人起訴書怎麼寫?

指定監護人起訴狀

訴訟狀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漢族,××市人,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漢族,××市,××公司職工,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監護;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兒×××由被告撫養、監護。

由於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隨着小孩慢慢地長大,×××亦感覺到不便與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於自己事業的發展,無暇顧及小孩的生活與學習不說,甚至有酗酒惡習,每每回到家便對女兒進行打罵,對小孩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爲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監護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費。變更監護人後,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年×月×日

二、監護人可以指定嗎?

1、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

2、有監護資格的人對監護人確定一事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們之中指定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可以指定有關組織擔任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即:

(1)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該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2)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指定監護人起訴書中要有起訴的理由,起訴的原因,訴訟的請求。監護人是可以指定的,可以由被監護人的法定監護人,在遺囑中指定的某人承擔監護職責。法定監護人意外去世後,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監護人還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