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媽媽離婚撫養權可以爭取到嗎

一、全職媽媽離婚撫養權可以爭取到嗎?

全職媽媽離婚撫養權可以爭取到嗎

具體判定標準如下:

1.一般來說兩週歲以下的孩子,通常情況下是要隨母親生活的,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2、但是如果母親有以下幾點特殊情況的,則剝奪母親撫養權利,由父親承擔撫養權:

(1)目前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具有傳染性疾病的情況下,可由父親來獲得撫養權。

(2)如果母親不盡撫養義務的,且父親要求獲得撫養權的

(3)其他的一些原因,

2.父母雙方可以協商兩週歲的子女有誰扶養的情況,只要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沒有危害,法院是支援的。

3.關於三歲以上的到18歲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而且父母都想要孩子撫養權,則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之一的,可以酌情優先得到考慮:

(1)沒有其他的子女,但是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況

(2)一方已經不具備生育能力了或者放棄再要孩子的絕育手術的人。

(3)子女在跟其生活過程中,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了不利因素,另一方容易得到撫養權

9.父母雙方如果透過協議達成撫養方全額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用,在其擁有這樣的撫養能力下,法院是予以同意,否則駁回。

10.對於父母雙方其中有一方如果突然消失或者沒有收入來源的情況,可以拿他的財物進行折舊抵償。

二、子女撫養方面,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爲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爲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綜上所述,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十週歲以上孩子願意跟隨一方生活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如果一方收入較高,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法院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