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爭取撫養權怎樣蒐集證據

男方爭取撫養權怎樣蒐集證據

我們發現,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其實很容易出現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情況,既然離婚夫妻無法協商處理撫養問題,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依法作出判決。作爲男方在爭奪撫養權的時候也是要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究竟男方爭取撫養權怎樣蒐集證據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離婚後男方如何爭取撫養權

離婚後,男方爭取撫養權的有利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8、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二、男方爭取撫養權怎樣蒐集證據

爲了得到孩子撫養權,男方可以尋找以下證據:

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2、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別。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爲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可以說在奪子大戰中,男方的地位是很不利的,從實際判例來看,大多數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官司中,法官最終都是將孩子判給了女方,而此時男方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不過男方要想獲得撫養權也不是沒有辦法,就要看實際提供的證據如何了。對於男方爭取撫養權怎樣蒐集證據的問題,本站小編就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