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向孩子索要撫養費合理嗎

父母向孩子索要撫養費合理嗎

一、父母向孩子索要撫養費合理嗎

不合理,孩子是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的,父母有權利向孩子索要贍養費,而不是撫養費。

二、贍養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方面:

1、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爲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爲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爲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三、如何確定贍養費數額

具體而言,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準,各省市出臺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準,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爲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隨着時間的推移和被贍養人實際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數額。要求增加贍養費,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法院原先判決的贍養費不能保障被贍養人的基本生活;

2、贍養義務人有能力負擔。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纔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2條規定,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爲新案受理。

每個人都有老的時候,作爲父母只想在老的時候,跟兒女在一起,不在乎吃什麼喝什麼,甚至老人寧願自己養着自己的兒女。國家也並沒有對贍養費做出具體的金額,只要是根據兒女的經濟狀況來決定的,有錢多給點,沒有錢少給點不給是不可以的。